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6:36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6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15075,电子邮箱:xcssth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836条,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76.9万次据《关于省市两级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及省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要求,持续做好我局重点领域目录,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部回复并反馈,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时发布我局各版块信息,持续做好各类信息调整更新,按要求公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持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双公示”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核和动态管理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互动交流方面,全年共收到留言信息28条,平均答复时间为3天;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方面2023年征集调查12期,公布调查结果12期;办事服务方面,2024年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26件;安全防护方面,2024年度进行了1次安全监测评估,未发现任何安全问题。定期对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掌握栏目更新进度,修复死链坏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方面,我局共建设3个重点领域目录板块,分别是: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2024年度共发布信息16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2024年度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更新频次。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做好测评问题整改。对照省、市政务公开测评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并将整改情况在“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三是指导做好“基层两化”工作。开展各县市区政务公开互评工作,指导更新维护基层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政策进企业、政策宣讲进基层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5(含排污许可8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的质量与群众需求仍有差距,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经验仍有待积累等。下一步将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

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对标对表抓好省、市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以公众关心关注为核心,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法,提升公开标准,扎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落实省厅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的指导,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涉企惠民政策措施,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解读提升解读质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本领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建立以老带新工作机制,充实政务公开人员力量,继续开展每月“互查互学”,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蓄能充电”,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过硬的本领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省重点工作和宣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布“为企办实事清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高效发布政策文件、工作总结;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够有力的基层分局及时提醒、督办;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图文解读《宣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不断优化做好基础性工作,根据职责动态更新调整信息目录,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