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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11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6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15075,电子邮箱:xcssth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517条,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85.46万次据《关于省市两级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及省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要求,及时调整我局重点领域目录,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5件,已主动公开的1件,已全部回复并反馈,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时发布我局各版块信息,持续做好各类信息调整更新,按要求公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持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双公示”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制定《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互动交流方面,全年共收到留言信息24条,平均答复时间为3天;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方面2023年征集调查7期,公布调查结果7期;办事服务方面,开通全程在线办理政务事项45项,2023年共在线办理办结155件;安全防护方面,2023年度进行了1次安全监测评估,未发现任何安全问题。定期对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掌握栏目更新进度,修复死链坏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方面,我局共建设3个重点领域目录板块,分别是: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2023年度共发布信息13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2023年度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更新频次。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做好测评问题整改。对照省、市政务公开测评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并将整改情况在“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三是指导做好“基层两化”工作。指导更新维护基层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政策进企业、政策宣讲进基层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5(含排污许可8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信息发布细节还不够严格,需进一步完善发布质量和效率,二是市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三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水平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指导基层做好“两化”工作。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重点领域板块各类信息发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漫画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督促各部门及时梳理本部门质量较高的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并做好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省重点工作和宣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布“为企办实事清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高效发布政策文件、工作总结;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够有力的基层分局及时提醒、督办;邀请专业性广告公司制作手绘式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发布“一图读懂2022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以简明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形式对 2022年度区域大气、水、声、辐射等环境状况解读,重点解读《宣城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政策,并邀请专业广告公司制作手绘式解读,丰富解读形式;不断优化做好基础性工作,根据职责动态更新调整信息目录,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