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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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公正、廉洁、高效的环境保护队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服务基层、企业、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1、 建章立制、健全组织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订了《宣城市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宣城市环保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宣城市环保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宣城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为适应《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新的工作需要,我局重新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中心承担信息的网上发布和向市信息办上报信息,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协调配合、各司其职。
2、 完善网站、发挥网络作用
为便捷公众查阅,我们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设置了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项目管理、污染控制、自然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宣传教育、绿色创建、环境标准、党建纪检等信息公开栏目,近期因工作需要又增设了在线办事、在线申报和网上投诉,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及时向公众提供环境信息服务。
2009年我局共计公开信息2000余条,其中在市环保局网站发布信息740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665条,在省环保厅环境热线网发布信息628条,涉及环保法规、工作指南、百姓投诉、环境热点、工作动态等方面。
3、 借助载体,多渠道公开
2009年我局在市电视台播放2期环保“关注”节目、在《宣城日报》刊发8期“环保之窗”专栏、局领导数十人次走进市电台“百姓热线”节目直播间,及时将环保知识、政策法规和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向公众公布、宣传。我局现已建环境信息公示栏5处,还利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千方百计为公众搭建了解环境信息的渠道。
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有效,本年度我局没有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涉诉、提请复议等事项。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