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迈向深入的一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认真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宣城环保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工作要点》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办《工作要点》印发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召开会议,把要点中要求的工作事项逐项分解,做到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间,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动作。2014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00余条,实时公开空气环境质量,发布水环境质量情况月报,充分保证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从1月1日起全本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和验收全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不法企业;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方便群众更加快捷地获取信息。总体上看,我局基本完成了《工作要点》中的规定事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市环保局权力事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流程图、宣城市环保局政府权力廉政风险点,通过宣城环保网和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定期公布市环保局处罚案件情况,主动公开被处罚企业名称、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罚种类和结果,截止2014年11月已公开26起处罚案件。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在宣城环保网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了财务公开子栏目,作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的主要渠道。
(三)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宣城环保网站显著位置设置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按照新标准实时公布3个国控站的空气质量指数,每小时更新一次包括PM2.5在内的6项污染物监测结果,为公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指导。定期发布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二是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和竣工验收文件;三是根据环保部统一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增设宣城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定期发布全市环境违法案件,截止2014年11月已公布26起案件;四是在宣城环保网站设立企业自行性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企业污染物自行监测信息,公布每年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加强信息发布、做好政策解读的要求,加大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力度,及时就社会关心的话题进行回应释疑。全年共组织“坚持生态立市,加强环境保护”--------市环保局在线访谈 、百姓问政、参加安徽省环保厅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 先后就宣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专题解读;对宣城市成功创建全省第一个省级生态市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今年我局注意把依申请公开和环境信访进行有机衔接,和行政服务窗口联动受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14年,共受理11件申请,均依法办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或进行告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平台建设方面,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宣城环保政府网站建设,对数据中心、网上办事、咨询互动等功能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做好“宣城环保”政务微博维护,通过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环境教育、互动交流,让网友全方位了解环保工作。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方面,今年以来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办理效率。积极参加全市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局门户网站有待整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服务器设立在市环境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属分布式网站,不利于及时更新调整网站目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亟待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规定了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具有共性的信息目录,尚未规范具有部门业务特点的行业或专业性信息目录。环境保护部门专业性的信息目录亟需规范。
201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打造“国家生态市创建”的目标要求,按照市政府和环保厅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加强自身建设,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市信息公开网和局门户网站整合,完善环保门户网站的功能和内容,梳理整合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实现两网信息的融合。
二是结合环保部门特点,梳理、制定环境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将重点环境信息纳入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系统、规范、全面。
三是继续做好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信息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求全面、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