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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2:21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宣城市公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202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情况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管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640条。其中政策法规46条,政策解读1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0条,财政资金16条,主动回应40条,监督保障37条,新闻发布11条,重点栏目154条,其他类信息2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公管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收到相关申请1件,已按相关要求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规范要求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实行生命周期的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民互动”答复办理制度》《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络问政工作制度》《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帮助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局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各科室抽选,每月调度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三是强化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市级政务轮训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水平。四是落实政府信息测评整改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开展政府信息测评整改工作对标对表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本局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布内容的质量上仍有待提高,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文件的解读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信息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强化思想责任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