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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2 00:00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宣城市公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公管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xuan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84/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公管局联系(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 邮政编码:242000 ,联系电话:0563-3033751 ,传真号码:0563-3033667, 电子信箱:xcsgg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管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行各类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60余条,同比增长约30%。其中政策法规53条,政策解读2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2条,规划计划7条,财政资金12条,主动回应29条,监督保障27条,新闻发布17条,重点领域92条,其他类信息1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公管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2件,已办结2件,均为依法驳回。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办结 1件,其中一审1件,驳回起诉1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有关会议精神,于2020年11月13日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审核会,集中审核各市县区报送的相关材料,逐条提出意见反馈给各县市区,并抄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年内,对政府信息进行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民互动”答复办理制度》《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络问政工作制度》《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帮助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

(五)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最新版本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做好清单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结合我局权责清单编制单位、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职能目录,全面展现我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要求,市公管局联合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按期报送省发改委。经评估,对涉及我局的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3件,继续执行1件。

(六)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担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局领导多次通过例会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专项整改,狠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反馈问题,及时与市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找出问题症结,全面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备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中3个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1个为修订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的提升,新媒体、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下功夫,继续规范公开信息的采集、编辑,严格按照要求更新相关内容,积极参加或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