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防火期从11月到次年4月底,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我市各县市区基本是从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届时将发布禁火令,并发布通告。明确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区一般规定为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
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