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5日~2024年2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徽省宣城市汤村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1号
|
2025.1.2
|
2
|
关于广德冠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新能源汽车电池及高铁电池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2号
|
2025.1.14
|
3
|
关于埃默里石油化工(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脂、特种润滑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5〕3号
|
2025.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