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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408-00038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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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1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24-08-21 10:11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宣环罚〔2024〕8号

 

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2MA8PQ9TG6C(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焦可君,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惠泉路。

我局于2024年6月28日、7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原料堆放仓库东侧的临时堆场堆放有大量原料磷矿,部分原料磷矿未完全覆盖,未采取围挡等措施。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份、身份证明书4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企业、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身份的情况及企业委托代理人办理生态环境工作事宜的情况;

2.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4份,证明你单位原料堆放仓库东侧的临时堆场,堆放有大量原料磷矿,部分原料磷矿未完全覆盖,未采取围挡等措施的情况及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口述案件发生过程的情况;

3.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证据(照片)提取单1张,勘察平面图1张,证明你单位原料堆放仓库东侧的临时堆场,堆放有大量原料磷矿,部分原料磷矿未完全覆盖,未采取围挡等措施的情况;

4.原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复印件1份,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节选1份,证明其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原料磷矿石堆存场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关情况复印件节选1份;

6.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执法人员身份和资格的情况。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8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宣环罚告〔2024〕8号),告知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在规定时限内,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通用裁量表表19的裁量标准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6.68万元的行政处罚。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  

户名:宣城市财政局               账号:187202445152

你企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宣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