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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703/202406-00092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水利局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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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水利局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30
宣城市水利局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6-30 09:37 来源:宣城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做好牛岭水库工程扫尾工作,完成凤凰山、万家、浣溪、砖桥、龙泉湖等水库年度建设任务,开工建设汤村水库工程,完成卢村、里塘等22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旌德县玉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9个新开工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郎溪县老郎川河建设圩段防洪治理工程等7个续建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宣州区白马河闸站、郎溪县荡南湖、团结圩、陈村、跃进圩、定埠等6处排涝泵站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二、防范应对水旱灾害

加快新增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细化安全度汛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度汛安全。严格落实水库“三个”防汛责任人,完善监测预警、调度方案、抢险预案“三个”重要环节,加强泄洪预警,强化水库安全监管和巡查值守,确保度汛安全及泄洪安全。密切关注局部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锚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三道防线,落实“四预”措施,确保“转移谁、谁组织、转何处、何时转、不擅返”五个环节落实到位。实时监测雨情水情,密切会商研判,加强水利工程调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工程汛期调度运用办法,科学调控江河湖库水位,确保流域防洪安全。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坚持防洪和抗旱两手抓、相统筹,科学调配水资源,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三、深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继续推进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取用水规范化管理。推进节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建立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标准,启动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建立(调整)工作,推进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高耗水行业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完成三个县水权确权试点项目,力争两年内全面完成初始水权分配。加大水权交易、合同节水、节水贷等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水量分配、水资源规划和配置、水资源监测等相关工作。

四、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进一步加快年度供水保障工程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及早完成年度任务,发挥工程效益。密切关注近期降雨对水源水质的影响,督促各供水单位进一步规范净化、消毒等水处理工艺,严格落实规模水厂出厂水9项日检和县级水质月度巡检制度,加大市级水质抽检力度,及时监测水质变化,保障供水安全。进一步巩固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持续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

五、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

结合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全面梳理形成水普外的河湖名录。严格河湖岸线分区管控,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及时办理涉河项目建设方案审批工作,制定印发《宣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聚焦“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将河道治理工程与生态修复、人文景观等有机融合,全方位提升河道沿岸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建成7个省级幸福河湖建设。

六、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完成东门渡节制闸、老郎川河县城段堤防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申报工作。配合省机电排灌总站做好2023年96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试点项目验收扫尾工作。积极推进广德市、宁国市试点水库管理矩阵实施工作。完成2024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和白蚁等害堤动物整治工作。完成26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持续做好水库信息注册登记复查变更工作。

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下半年组织国债项目指导帮扶1-2次,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头看”,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生产和资金安全,确保增发国债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将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港口湾水库管理处纳入“六项机制”市本级试点,年底前完成试点项目建立。对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年底前争取推荐3家单位申报二级标准化。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做好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八、严格依法行政

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水利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对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评自查,确保自查率100%。不断完善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机制,持续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巩固提升全市河湖安全保护工作质效。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公布等工作。加强部署推进,强化行业监管,营造良好水利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