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在收到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关于我市农村自建房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9号)后,市应急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市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推动相关部门在农村自建房过程中加强安全监管,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统筹推进建筑安全知识进农村,提升村民以及农村自建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必要时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农村自建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降低损失。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王争 联系电话:2718162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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