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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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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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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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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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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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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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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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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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以市区各类施工工地为重点,强化扬尘、餐饮油烟等社会面源的排查管控。
措施二:夏季,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通过走航监测、涉气低效设施排查整治,移动源抽查、抽测等方式,开展臭氧污染治理专项攻坚。
措施三:秋冬季,以颗粒物治理为重点,强化各类污染源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加强研判分析,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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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指数:截至5月18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0.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4.2%,均排名全省第2。
1.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对下一步工作重点部署;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宣城司尔特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
2.制定《宣城市2024年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启动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3.持续开展城区面源巡查管控,5月1日-15日累计检查点位474个,发现污染问题49个,累计开展各类走航监测18次,发现8处高值热点区域,均已交办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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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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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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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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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1.落实断面水质日分析、周通报、月调度机制,不断推进国控断面水质精细化管控,持续做好国控断面汛期污染强度的应急处置。2.开展国控断面水质指数提升行动,按月通报各国控断面水质指数变化情况,持续开展影响断面水质问题排查溯源,督促落实整治和管控措施。
措施二:指导协助做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调整的技术审查材料的上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风险防控,提升规范化建设和应急保障水平。
措施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直排入河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核,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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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指数:1-4月,全市16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率为93.8%,较上年同期持平。全市14个在用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4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南漪湖湖心断面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总磷浓度均值0.037 mg/L,较同期下降7.5%。
1.紧盯断面数据,落实断面水质日分析、周通报、月调度机制,不断推进国控断面水质精细化管控;开展国控断面水质指数提升行动,按月通报各国控断面水质指数变化情况,持续开展影响断面水质问题排查溯源,督促落实整治和管控措施。
2.谋划2024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12个,9个通过省级审核,待部级审核。
3.印发《2024年南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召开南漪湖流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通报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强力推进郎溪县梅溧河水环境问题整改,督促郎溪县加快落实梅溧河水质提升整改四项清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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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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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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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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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持续推进《宣城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中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
措施二: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措施三: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
措施四:印发《2024年度宣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市级评估,督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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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旌德县申报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项目,目前该项目入中央储备库。
2.完成17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和5家优先监管单位核查并提交系统。
3.印发《关于对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的通知》;组织全市土壤污染管理人员及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参加2024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培训;完成省级抽查的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整改现场核查工作。
4.印发《2024年度宣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完成19家危废经营单位和危废豁免经营单位、955家工业企业、198家医疗机构、644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580家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1792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举办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线上培训班,市局和各分局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环评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线上完成培训签到39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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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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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EOD项目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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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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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调度的函》,强化项目调度,推动项目实施。
措施二: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结合项目实施单位需求,帮助对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推动项目融资和实施。
措施三:持续指导谋划申报EOD项目,推动针对性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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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联合市发改委、市农发行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调度的函》,强化EOD项目调度。
2.上报《宣城市EOD项目金融支持情况表》,组织开展EOD项目评估工作。
3.5月9日,召开全市EOD项目调度会暨排污权交易工作推进会,推动项目按计划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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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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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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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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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赴相关省市、高校开展考察调研,了解各地美丽城市建设已形成的有效模式和实践经验。
措施二:确定项目预算,请求资金支持,按照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编制完成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
措施三: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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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美丽宣城建设项目公开采购的筹备工作。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请求划拨美丽宣城建设项目经费的请示》,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美丽宣城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并积极对接,明确资金来源,目前完成采购意向挂网,拟定招标文件,正在对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和问题反馈,通过后及时进行挂网和招标。
2.先后赴杭州、湖州、南京等地学习调研,并邀请省环科院专家来宣交流座谈,拓展美丽宣城建设思路。
3.发文商请相关市直单位提供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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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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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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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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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强化调度协调,高质高效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坚决抓好中央、省级交办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措施二: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各县市区自查问题进行每月调度。持续开展市级警示片拍摄制作工作,推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措施三:开展一轮全市范围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和“回头看”工作。
措施四: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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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至5月19日,2024年需完成整改验收问题46个,已完成整改9个,整改率20%,已验收6个,验收率13%,剩余问题正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督促推进整改。
2.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已自查问题180个;已播放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市暗访片,披露问题22个,正在拍摄制作二季度市暗访片。
3.印发《宣城市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起草《2024年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回头看”督查工作方案》,部署县市区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4.4月8日至5月12日,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进驻我市,开展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反馈交办问题22个,共转办群众信访件159起,披露典型案例2个,均已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督促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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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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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广德、泾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州、郎溪、宁国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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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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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按照最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支持指导广德市和泾县做好备案申请和指标资料搜集整编工作。按照《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规程》支持指导宣州区、郎溪县、宁国市做好备案申请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措施二:待生态环境部下发最新一批创建文件后,组织以上县市区申报国家级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措施三:督促指导入围县市区做好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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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组织各相关地区开展向省厅申报备案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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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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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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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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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深度融入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主动学习先进地市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先行先试。召开毗邻地区共保联治联席工作会议,完善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扩大合作成果。
措施二: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建设,牵头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开展拜访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措施三:积极争取沪苏浙地区省级层面政策先行先试,不定期收集创新举措,并开展适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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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一季度沪苏浙政策生态环境领域“先行先试”建议,完成综合研判。
2.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先后赴湖州市、无锡市、南京市开展三轮省级毗邻地市拜访考察,重点学习“两山”理念实践经验、环保管家管理经验,交流跨界断面和自然保护地共保联治工作。
3.广德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唯一地区,参与开展长三角区域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5月,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市、浙江省企业完成长三角首批次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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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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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生态修复,深入实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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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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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水阳江流域白马宕湿地建设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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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中央水污染资金4620万元用于补助“水阳江流域白马宕湿地建设项目”,指导宣州区落实资金,目前相关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4620万元均已拨付至宣城高新区管委会。
2.开展项目专项检查,指导汇总整理项目基础资料,完善可研、初设、招标、监理等相关材料归档整理,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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