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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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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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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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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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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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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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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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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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以市区各类施工工地为重点,强化扬尘、餐饮油烟等社会面源的排查管控。
措施二:夏季,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通过走航监测、涉气低效设施排查整治,移动源抽查、抽测等方式,开展臭氧污染治理专项攻坚。
措施三:秋冬季,以颗粒物治理为重点,强化各类污染源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加强研判分析,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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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状况:截至3月18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8,排名全省第2位;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51.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2位;优良天数比率83.3%,排名全省第2位;PM10平均浓度70.3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2位。
1.联合印发《宣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共排查出问题37个,完成整改30个;持续对市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餐饮油烟等面源进行巡查检查,1月1日-3月19日累计检查点位1823个,发现污染问题163个,累计开展各类走航监测21次,发现10处异常高值热点区域,均已交办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2.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对4家钢铁企业进行逐家对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公示;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组织各分局对照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统计等,以低效治理设施、活性炭装置为重点,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累计排查企业60家,发现问题8个,完成整改6个;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源头替代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分局对照清单逐家进行排查;开展宣城市成品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监督抽测,开展29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船舶燃油抽测20组、企业25组。
3.积极应对12月27日-1月2日、1月10日-1月15日两轮重污染天气传输,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合各地各部门落实应急响应管控,强化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持续落实《宣城市2023-2024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截至3月19日调度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296人次,检查点位4061个(次),推动解决问题29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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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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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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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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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1.落实断面水质日分析、周通报、月调度机制,不断推进国控断面水质精细化管控,持续做好国控断面汛期污染强度的应急处置。2.开展国控断面水质指数提升行动,按月通报各国控断面水质指数变化情况,持续开展影响断面水质问题排查溯源,督促落实整治和管控措施。
措施二:指导协助做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调整的技术审查材料的上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风险防控,提升规范化建设和应急保障水平。
措施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直排入河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核,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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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落实断面水质日分析、周通报、月调度机制,不断推进国控断面水质精细化管控,紧盯断面数据,对东村桥、宣芜交界等断面出现汛期污染强度及时预警。督促市交投南漪湖清淤工程有限公司上报了水质监测结果等材料。
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针对辖区内的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谋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12个。
2.协调省环科院、宣州区和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开展2轮现场调研工作,推进大豪水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工作进度。向省审计厅上报《关于宣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剩余2个问题整改完成的报告》。持续对市级玉山、大豪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区例行巡查。开展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专项检查,严格风险防控,提升规范化建设和应急保障水平。
3.对宣州区等5个县市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口一档管理、污水直排入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对断面水质管控等工作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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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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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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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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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持续推进《宣城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中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
措施二: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措施三: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
措施四:印发《2024年度宣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市级评估,督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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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旌德县完成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项目申报,目前正在生态环境部进行专家审查。
2.完成11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工作。
3.完成省级抽查的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整改现场核查工作并上报省厅;
4.印发《2024年度宣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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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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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EOD项目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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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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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调度的函》,强化项目调度,推动项目实施。
措施二: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结合项目实施单位需求,帮助对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推动项目融资和实施。
措施三:持续指导谋划申报EOD项目,推动针对性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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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和市发改委、市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调度的函》,强化EOD项目调度。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全市EOD项目调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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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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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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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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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赴相关省市、高校开展考察调研,了解各地美丽城市建设已形成的有效模式和实践经验。
措施二:确定项目预算,请求资金支持,按照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编制完成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
措施三: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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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美丽宣城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并积极对接,准备启动美丽宣城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2.对接黄山市,了解美丽黄山工作推进进展和资金渠道,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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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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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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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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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强化调度协调,高质高效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坚决抓好中央、省级交办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措施二: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各县市区自查问题进行每月调度。持续开展市级警示片拍摄制作工作,推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措施三:开展一轮全市范围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和“回头看”工作。
措施四: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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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3月18日,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应于2024年完成整改验收的问题共46个(中央层面1个,省级层面4个,市级层面41个)。已完成整改4个,整改率9%,已验收1个,验收率2%。
2.印发《宣城市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两轮“大排查”“回头看”。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已自查问题115个;已完成一季度市级警示片拍摄制作工作。
3.及时赴省生态环境厅对接省督察相关工作;印发《关于提供迎接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市汇报材料素材的通知》;草拟《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宣督察期间协调保障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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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广德、泾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州、郎溪、宁国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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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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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按照最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支持指导广德市和泾县做好备案申请和指标资料搜集整编工作。按照《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规程》支持指导宣州区、郎溪县、宁国市做好备案申请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措施二:待生态环境部下发最新一批创建文件后,组织以上县市区申报国家级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措施三:督促指导入围县市区做好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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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督促、指导各相关县市区启动申报资料搜集和方案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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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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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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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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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深度融入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主动学习先进地市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先行先试。召开毗邻地区共保联治联席工作会议,完善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扩大合作成果。
措施二: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建设,牵头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开展拜访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措施三:积极争取沪苏浙地区省级层面政策先行先试,不定期收集创新举措,并开展适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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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于1月24日、3月7日、3月8日赴无锡市、湖州市、南京市开展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交流考察,学习先进地市生态环境保护经验。
2.持续推进长三角政策先行先试意见收集,及时汇总并开展适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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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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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生态修复,深入实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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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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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水阳江流域白马宕湿地建设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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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中央水污染资金4620万元用于补助“水阳江流域白马宕湿地建设项目”,指导宣州区落实资金,目前相关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4620万元均已拨付至宣城高新区管委会。
2.开展项目专项检查,指导汇总整理项目基础资料,完善可研、初设、招标、监理等相关材料归档整理,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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