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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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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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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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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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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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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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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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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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以市区各类施工工地为重点,强化扬尘、餐饮油烟等社会面源的排查管控。
措施二:夏季,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通过走航监测、涉气低效设施排查整治,移动源抽查、抽测等方式,开展臭氧污染治理专项攻坚。
措施三:秋冬季,以颗粒物治理为重点,强化各类污染源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加强研判分析,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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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17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7,PM2.5平均浓度为45.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7%,PM10平均浓度63.4微克/立方米,均稳居全省第2位。
1.持续对市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餐饮油烟等面源进行巡查检查,截至4月17日累计检查点位2605个,发现污染问题189个,累计开展各类走航监测44次,发现18处异常高值热点区域,均已交办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2.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以低效治理设施、活性炭装置为重点,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累计排查企业77家,发现问题15个,完成整改11个。
3.持续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一季度共排查餐饮油烟问题34个、噪声问题121个。
4.完成2023-2024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351人次,检查点位4179个(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30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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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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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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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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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1.落实断面水质日分析、周通报、月调度机制,不断推进国控断面水质精细化管控,持续做好国控断面汛期污染强度的应急处置。2.开展国控断面水质指数提升行动,按月通报各国控断面水质指数变化情况,持续开展影响断面水质问题排查溯源,督促落实整治和管控措施。
措施二:指导协助做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调整的技术审查材料的上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风险防控,提升规范化建设和应急保障水平。
措施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直排入河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核,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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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全市16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率为93.8%,水质优良率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全市14个在用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4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1.督促各县市区针对辖区内断面水质情况分别制定并上报水质改善方案和水质稳定方案,强化工作调度,督促方案落实。
2.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进展调度,推动项目实施库中3个项目加快实施进度。
3.对7个县市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口一档管理、污水直排入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对断面水质管控等工作开展督导,核实完善205个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
4.印发《宣城市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南漪湖流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5.印发《2024年宣城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计划》,按季度调度各地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进展。
6.赴广德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等县市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督导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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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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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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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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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持续推进《宣城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中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
措施二: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措施三: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
措施四:印发《2024年度宣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市级评估,督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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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旌德县完成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项目申报,目前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系统。
2.完成17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工作。
3.完成省级抽查的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整改现场核查工作并上报省厅;
4.印发《2024年度宣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已完成19家危废经营单位和危废豁免经营单位、955家工业企业、198家医疗机构、644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283家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1730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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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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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EOD项目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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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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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调度的函》,强化项目调度,推动项目实施。
措施二: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结合项目实施单位需求,帮助对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推动项目融资和实施。
措施三:持续指导谋划申报EOD项目,推动针对性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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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联合市发改委、市农发行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调度的函》,强化EOD项目调度。
2.上报《宣城市EOD项目金融支持情况表》,组织开展EOD项目评估工作。
3.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全市EOD项目调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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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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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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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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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赴相关省市、高校开展考察调研,了解各地美丽城市建设已形成的有效模式和实践经验。
措施二:确定项目预算,请求资金支持,按照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编制完成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
措施三: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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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美丽宣城建设项目公开采购的筹备工作。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请求划拨美丽宣城建设项目经费的请示》,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美丽宣城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并积极对接,寻求资金支持,目前项目采购意向正在进行挂网公告。
2.发文商请相关市直单位提供美丽宣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相关材料。
3.收集赴其他省市学习调研,邀请省环科院专家来宣交流座谈,拓展美丽宣城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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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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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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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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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强化调度协调,高质高效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坚决抓好中央、省级交办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措施二: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各县市区自查问题进行每月调度。持续开展市级警示片拍摄制作工作,推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措施三:开展一轮全市范围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和“回头看”工作。
措施四: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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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3月18日,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应于2024年完成整改验收的问题共47个(中央层面2个,省级层面4个,市级层面41个),已完成整改9个,已验收5个。
2.印发《宣城市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两轮“大排查”“回头看”。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已自查问题180个;已播放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市暗访片,披露问题22个,正在开展二季度市暗访片拍摄制作工作。
3.2024年4月7日,印发《2024 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宣督察期间协调保障工作方案》,4月8日,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截至2024年4月15日,省督察组向我市共调阅资料8批次,共计111项,均已向有关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调阅,并收集整理反馈督察组;省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七批环境信访件共计28件,均已交办至有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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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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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广德、泾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州、郎溪、宁国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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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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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按照最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支持指导广德市和泾县做好备案申请和指标资料搜集整编工作。按照《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规程》支持指导宣州区、郎溪县、宁国市做好备案申请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措施二:待生态环境部下发最新一批创建文件后,组织以上县市区申报国家级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措施三:督促指导入围县市区做好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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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督促、指导各相关县市区启动申报资料搜集和方案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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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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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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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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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深度融入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主动学习先进地市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先行先试。召开毗邻地区共保联治联席工作会议,完善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扩大合作成果。
措施二: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建设,牵头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开展拜访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措施三:积极争取沪苏浙地区省级层面政策先行先试,不定期收集创新举措,并开展适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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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对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全市环境资源要素“蓄水池”相关政策做法。
2.开展一季度沪苏浙政策“先行先试”建议调度工作,正在组织各科室对已收集政策进行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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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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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生态修复,深入实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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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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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水阳江流域白马宕湿地建设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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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中央水污染资金4620万元用于补助“水阳江流域白马宕湿地建设项目”,指导宣州区落实资金,目前相关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4620万元均已拨付至宣城高新区管委会。
2.开展项目专项检查,指导汇总整理项目基础资料,完善可研、初设、招标、监理等相关材料归档整理,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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