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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310-0019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公布宣城市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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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公布宣城市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3
关于公布宣城市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7:10 来源:宣城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发改委、教体局、人社局,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发改委、教体局、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方案》(发改社会〔2022〕13 号)和《关于开展宣城市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部门联合会审、面向社会公示等相关建设实施程序,现公布宣城市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入围企业同步列入宣城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为做好对入围企业的建设培育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动第二批建设培育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建产教融合型企业。地方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努力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鼓励支持产教融合培育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教育,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企业自身重要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培育举措。入围企业要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需经过至少 1 年的建设培育期。建设培育期满后,宣城市发改委、宣城市教体局、宣城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出台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逐年、分批次对入围企业进行认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推介。

三、纳入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诚信经营,加强管理,不得侵犯学生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遵守国家、省和我市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相关规定。

 

 

附件:宣城市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

 

宣城市发改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宣城市人社局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