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生态环境局> 入河排污口排污整治信息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109-00070 组配分类: 入河排污口排污整治信息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排污口设置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109-00070
组配分类: 入河排污口排污整治信息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排污口设置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关于市排污口设置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24 09:4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2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与水利局就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进行交接,并于3月5日完成资料移交。2020年3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职责部署到各县市区分局。

水利部门移交排污口全市共199个,其中截污、封堵67个,在排132个。在用132个:市直7个、宣州26个、郎溪8个、广德4个、宁国40个、泾县28个、绩溪11个、旌德8;截污、封堵69个:宣州23个、郎溪2个、广德18个、宁国11个、泾县2个、绩溪3个、旌德10个。

水利部门移交后,截止至2021年9月份,经生态环境部门摸排共计186个:市直8个、经开区2个、宣州38个、郎溪17个、广德8个、宁国53个、泾县34个、绩溪9个、旌德17个。其中新批16个:市直1个、郎溪7个、广德1个、宁国2个、泾县4个、旌德1个。

由于没有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技术规范,目前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还是参照原水利部门要求设置,将其中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监督电话更改为生态环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