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生态环境局7月份重点工作总结及8月份工作计划
一、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形势分析
截至7月26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45微克/立方米)下降29.8%,较2015年同期(46.3微克/立方米)下降31.7%;优良天数比例为94.1%,较去年同期(88.4%)上升5.7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0.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56.4微克/立方米)下降28.9%。
下一步,继续借助市区气溶胶激光雷达扫描及走航手段和车载VOCs实时走航监测质谱仪,开展污染源巡查,精准溯源,开展问题督办、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城区面源污染管控,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中趋好。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7月13-14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力争整改工作能快则快。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力度,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半月调度、按月通报,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严格按时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市生态环境局重要工作进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召开2次防汛抗洪专题会议,传达上级部门防汛抗洪会议精神,部署汛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检查,确保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水环境治理。开展宣城市南漪湖地区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前期工作,推进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督查相关县市区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乡镇以下饮用水源地大摸底、大核查行动。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56个乡镇以下水源地问题逐一现场核实,对其中35个“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现场会诊整改方案。四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汛期水质保障工作,赴郎溪县、广德市7座污水处理厂采集水样,监督其外排废水总磷指标是否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五是持续做好水断面生态补偿测算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截至7月25日,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未通报我市火点。 二是按月调度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进展,2020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15个,截至6月底,已完成187个。完成率87%。三是根据省厅部署,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收集汇总各地涉VOCs企业管理台账;草拟《宣城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意见。四是开展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请项目现场核查,做好2018-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自查工作。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检查工作,向省厅报送2020年二季度宣城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组织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监测。初步完成全市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二是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拟定《宣城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查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169家企业的自查工作。三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计划完成6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24个,剩余38个正在有序推进。全市75个乡镇需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持续推进垂管改革工作,局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县市区开展垂管改革调研,对接有关工作,开展人事档案审核。目前各项改革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五)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7月24日召开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三季度专题会,调度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对2019年上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违法违规问题点位和2019年其它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点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开展扬子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明察暗访。三是做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第三轮资料搜集补充工作,对所有资料进行了逻辑性整编。目前部分指标资料已定稿。召开了《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年)》修编专家评审会。
(六)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20年1月至5月,全市共检查企业67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344人次,重点做好化工、涉重金属、涉尾矿库、涉危险废物储存、涉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截至2020年6月,我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064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54家(整顿规范类170家,已完成169家;取缔关闭类894家,已完成885家)。三是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乱象整治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是加强汛期水质监测,提高汛期污染预警能力,启动跨部门汛期联防联控预警。入汛以来,累计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97次,采集水质样品2000余个,出动监测人员600余人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9个在用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平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及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等“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2.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准备工作。
3.完成对“绿盾2019”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核查,督促加快问题整改。
4.与省厅对接“十三五”考核情况和“十四五”考核任务。
5.持续推进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6.印发《宣城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方案》,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7.调度、通报各地、各有关单位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重点整治项目进展情况。
8.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强化调度、通报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
9.继续组织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10.做好全市大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
11.开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企业专项执法监督帮扶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大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12.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管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