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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008-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重新核发宣城市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24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008-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重新核发宣城市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24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重新核发宣城市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08-24 15:4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宣城市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并核发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如下:

一、同意重新核发九鼎公司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经营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831-001-01831-002-01831-003-01831-004-01831-005-01)。经营方式为831-001-01831-002-01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规模为5/日;831-001-01(感染性污泥)、831-003-01831-004-01831-005-01收集、贮存;经营规模为31/年。经营有效期三年。

二、九鼎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和台账记录;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类别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和转运医疗废物,部分医疗废物(831-001-01(感染性污泥)、831-003-01831-004-01831-005-01)定期转运给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超规模超期贮存;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和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规范化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九鼎公司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换证申请。

四、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公司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规范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