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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070/201909-00227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水管〔2019〕207号
发布日期: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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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水管〔2019〕207号
发布日期: 2019-06-27
宣城市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7 00:00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的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精准推进水利脱贫攻坚,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农〔2018〕129号)要求,结合宣城市水利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土保持等重点问题,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水利扶贫工作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水利扶贫行动,全面解决贫困村通自来水和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供水保障程度,改善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具体目标是:

——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109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统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不断改善贫困村水利基础条件。2020年底前,完成贫困村列入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提高。贫困村水土流失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水资源配置水平、河流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实现109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坚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主体、管护人员和经费。大力推进规模水厂标准化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水价定价和收费机制,促进工程可持续运行。

(二)大力推进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贫困村列入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列入2018~2020年全省灾后薄弱环节治理计划的郎溪县新郎川河陈村段、泾县汀溪河蔡村段、绩溪县练江伏岭段等3条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全面完成宣州区管塘水库、绩溪县伏山、上源水库、旌德县黄华水库、泾县东风、石头尖、朱冲山水库等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一步提高贫困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三)继续加大贫困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大贫困村治理水土流失和生态修复的步伐,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继续扎实推进贫困村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

(四)认真抓好水利劳务扶贫工作

坚持水利部门主导、市场引导和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鼓励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贫困村的村级水管员、河道保洁员、河道管理员等水利工程公益管护岗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聘用有相应能力的当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五)深入推进“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

定期组织赴郎溪县涛城镇管村调研并落实帮扶政策,帮助管村强化水利基础设施,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帮助宣州区洪林镇联系贫困户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根据家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状况,商定家庭发展的办法、措施,帮助落实兑现产业扶贫、教育和医疗扶贫的相关政策,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水利扶贫工作责任。市水利局党组要坚持扛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把水利扶贫工作作为局党组中心工作强力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局党组统筹领导作用。各县区水利(农水)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加大水利扶贫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局水利建设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统筹做好年度计划的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水利扶贫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水利扶贫资金投入。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各级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统筹利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水利扶贫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利扶贫建设。

(三)强化水利扶贫机制落实。进一步做好水利扶贫需求调查,加大项目储备。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前期工作,为精准安排、优先实施水利扶贫项目创造条件。及时完善精准扶贫工作台账,并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实行验收销号制度。

(四)开展水利扶贫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贯穿水利扶贫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决制止水利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贫困地区基层水利部门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监管责任落实,督促水利行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地。

(五)加强水利扶贫监督考核。市县水利部门要对水利扶贫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及时统计工程进展,督促工程进度。积极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开展水利扶贫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将结果与相关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

(六)营造水利扶贫舆论氛围。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切实加大水利扶贫宣传力度,全面报道我市水利扶贫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方面的有效措施、重要作用和成功经验,营造浓厚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