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2号)和《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19〕1号),设置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宣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相关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福利、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吴明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3021335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2.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3.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杨俊
联系方式:3021335
(二)政策法规与表彰奖励科
1.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
2.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相关政策文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宣传工作。
3.承办部分市委管理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4.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具体政策办法,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市县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和市县级表彰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汪琪
联系方式:3022729
(三)基金监督和财务审计科
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3.负责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管理等工作。
4.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承担市本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支及监管工作。
6.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7.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程华丽
联系方式:3016503
(四)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管理科)
1.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2.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调配政策。
6.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史莹
联系方式:3022705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1.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
2.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3.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胡柏深
联系方式:3022231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科
1.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
2.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宣工作和回国专家来宣定居工作政策,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4.承担市重大人才专项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冯新年
联系方式:3023896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2.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
3.组织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高永兰
联系方式:3026400
(八)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工作科
1.贯彻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2.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
3.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4.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宁静
联系方式:3036907
(九)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办公室
1.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
2.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3.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4.牵头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丁灿光
联系方式:2718130
(十)工资福利科
1.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2.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审批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
4.负责全市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审批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
5.推行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杨勇
联系方式:3022710
(十一)养老保险科
1.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及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省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2.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
3.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
4.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
5.拟订并监督实施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6.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政策和职工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
7.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陈刚
联系方式:3036675
(十二)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1.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贯彻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
2.贯彻省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3.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侯小湖
联系方式:3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