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法治精神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为建设美丽宣州筑牢法治根基。
强化法治学习,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开展法典宣传,将学习法典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业务培训的“必修课”。今年以来已组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46人开展法典专题解读1期、集中学习5期、交流研讨3期。严格落实法典法律责任体系,规范“未批先建”、危险废物处置等违法行为处罚,加强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公正高效。今年以来已开展执法监督监测8次,开展涉水、临水企业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1轮。
坚持人民至上,回应群众期盼。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痛点难点,依托《法典》相关规定,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严格监管油烟、恶臭、噪声等问题,优化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规处置行为,全方位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让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感受到法治温度。今年以来办结答复环境信访投诉13件,秸秆禁烧形势较好,无省级通报火点。
强化系统协同,提升治理效能。跨部门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排查整治,对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农业农村、自然生态和生态环境监管7个领域全面排查,推动水土共治、多污染物协同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差异化治理,提升生态治理精准度。今年以来已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13个。(一审:朱莹 二审:董梦阁 三审: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