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节日期间空气质量,2026年初,旌德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高位推动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明确公安、住建、环境、市场、融媒体等部门执法、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属地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责任。
春节期间,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规定》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参加县禁放办组织的巡查队伍,会同公安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资福禅寺、兔儿山公园等重点区域的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分局行政执法大队安排2个备勤组,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准备。
除夕夜,联合巡查组在资福禅寺、兔儿山公园等地,劝返拟燃放烟花数十人,责任区内附近无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城区禁放区内亦无明显燃放现象。当日,安徽省环境空气监测管理平台显示,旌德县PM2.5日均值为20 ug/m3,比2025年除夕下降10%,空气质量类别为优。
下一步,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规定》规定,继续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共同参与监督,全面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同时进一步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在非禁放区域减少或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