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龙源安徽广德东亭15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10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龙源安徽广德东亭15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邱村镇、新杭镇境内
建设单位:广德市国能电力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安徽宣城市广德市邱村镇、新杭镇境内,项目代码:2509-341800-04-01-254393,项目利用现有茶园进行光伏区建设,总占地面积约3715421m2,其中光伏区占地3700000m2,升压站约占地15421m2,规划装机容量150兆瓦,配套建设220千伏升压站,户外布置。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生态影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材料运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对植被破坏,同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加强生态恢复措施的管理,保证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效果。
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运营期对光伏组件表面每年约进行2次人工清洗,清洗时不添加清洗剂,经自带废水收集槽收集后自动流入地面蒸发。
废气: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防止扬尘扩散,同时加强机械及运输车辆管理措施,通过密闭运输、冲洗保洁等措施降低扬尘,施工期间对大气影响较小。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
噪声: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在临近敏感点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营期通过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固废:施工期通过合理设计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运营期废变压器油更换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场内暂存;废润滑油、废蓄电池等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旧光伏组件及废电器元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电磁环境: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影响。确保周边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发改委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