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会议就如何规范做好涉企行政执法展开充分讨论,各县市区分局、各业务科室就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达成共识。
一是规范涉企第三方机构管理。当前,第三方机构在生态环境领域辅助行政职能、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存在服务质效不高、“捆绑销售”、数据造假,责任意识淡化等乱象。为进一步压实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执业责任,强化“谁监管、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要求,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狠抓当前与立足长远相结合,提升第三方服务质效,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强调,全局各业务科室形成合力,全面梳理涉企第三方机构清单,共同加强资质审核、过程监督、结果核查和信用管理,推进建立全流程监管、闭环管理体系。
二是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以推进依法、规范、精准、高效执法为目标,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并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汇总执法支队及各业务科室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充分整合后形成全局“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实现“进一次企业,查多项事”。同时大力推行无感式、非现场监管执法,综合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走航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环境违法问题发现能力,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内部监督,聚焦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强化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四是全面提升生态执法履职效能。聚焦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质量;聚焦实战实训练兵,努力提升现场执法综合能力;聚焦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责任。以争先创优的姿态、敢于担当的意识,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行动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高水平保护助力宣城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