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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氧化铝产能

发布时间:2025-04-21 10:17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APP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其中明确,推动铝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氧化铝产能。同时,加强铝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创建一批达到环保绩效 A 级水平的标杆企业,鼓励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铝行业产能向外转移。

限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相关产能

在氧化铝方面,《方案》要求稳妥审慎推进氧化铝新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氧化铝产能。新改扩建氧化铝项目须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环保绩效A 级水平,不再新建或扩建以一水硬铝石为原料的氧化铝生产线。

在电解铝方面,按照要求,到2027年,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提升30%以上,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30%,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超15%。

《方案》要求优化电解铝产能布局。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优化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实施,新置换电解铝项目应符合铝液交流电耗不高于 13000 千瓦时/吨、环保绩效 A 级等要求,鼓励采用 500kA 及以上电解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鼓励电解铝产能向清洁能源富集、具有环境和能源容量地区转移,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低碳铝产品。

加强铝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落后产能

《方案》明确推进节能减污降碳改造。加强铝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支持应用低硫阳极材料,提高电解槽换极效率,创建一批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标杆企业,鼓励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铝行业产能向外转移。

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规范企业用能行为。综合运用环保、节能、安全、技术、质量等手段,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落后产能。

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强环保绩效管理,提升园区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建设一批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打造一批减污降碳协同标杆企业。加快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绿色铝产品认证。

推进铝行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电解铝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支持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投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动提高铝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加强运输车辆排放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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