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5月6日至5月12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0月8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究制定了《宣城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实事求是、科学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为基本原则,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高质量狠抓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进美丽宣城建设。
针对督察指出的5个方面21类问题,《整改方案》梳理形成了《宣城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共98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具体问题、重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验收(监管)单位以及完成时限。《整改方案》要求,以“系统整改、问题导向、常态长效”为目标,推动督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整改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的整改重点措施,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考核机制,扎实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聚焦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无量溪河、梅溧河、徽水河等重点流域系统治理,深入开展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重点断面水质改善攻坚行动。规范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制定“美丽河湖建设清单”,积极申报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落实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秋冬季以细颗粒物为重点、夏季以臭氧为重点,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率100%。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快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三是强化责任,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抓好此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及历次生态环保督察和警示片交办问题等整改落实,实行清单化交办、节点式推进、闭环式管理,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到2025年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70%,转办信访件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到2027年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完成。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按季度拍摄市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片,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四是不断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生态环境政策制度,建立由末端污染治理转为前端源头管控和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型污染防治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决打击违法排放、侵占自然保护地、监测数据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化长三角共保联治,巩固提升跨区域联防联控成效。推进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图一策”省级示范试点。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两高”项目和化工园区环境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质效。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负责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负责全市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跟踪督办。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坚持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机制,落实市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加大对整改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省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厘清责任,实事求是精准问责。对敷衍整改、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经验做法、整改成效、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等内容。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
下一步,宣城市委、市政府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从严从实、较真碰硬抓好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以更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奋力建设美丽中国“宣城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