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大型企业以及未在我省公告“免申即享”名单内的单位(劳务派遣企业另行通知),请务必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步:
单位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在“网上办事大厅”中“法人热点服务”目录下,点击“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
第二步:
登录“法人用户”。
第三步:
在“业务办理”目录下,选择“失业保险服务”,点击“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第四步:
单位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填好后点击“保存”。
第五步:
在“业务提交”目录下,选择“待提交数据查询”,再选择业务类型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再点击“业务提交”或“批量撤回”。提交成功后业务结束,或撤回后可重新申报。
第六步:
在“业务提交”目录下,选择“待审核数据查询”,业务类型选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可查看待审核情况。
第七步:
在“业务提交”目录下,选择“审核记录查询”,业务类型选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可查看审核情况。
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咨询电话如下:
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0563-2831131 |
宣州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
0563-3010390 |
郎溪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0563-7015632 |
广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0563-6020322 |
宁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0563-4022130 |
泾县就业服务中心 |
0563-5022605 |
绩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
0563-8164816 |
旌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0563-8603677 |
扫描二维码查看《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