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环保新闻 > 公示公告

宣城市第十四批污染地块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09:4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保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宣城市阳德路与卜村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通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及详细调查,其部分监测因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要求,经确认该地块为污染地块,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宣城市第十四批污染地块名录

序号

地块名称

所属县(市区)

地块四周范围

地块中心坐标

地块类型

地块占地面积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主要污染情况

进展情况

东经

北纬

1

宣城市阳德路与卜村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宣城市

宣城市宣州区东至卜村南路,南至空地,西至明镜湖路,北至阳德路

118.776857°

30.953394°

关闭

29152.57m2

在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并通过效果评估前,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地块内地下水中挥发酚、锰、苯、二甲苯总量、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1,2-二氯乙烷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2017)类水质评价标准

已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

注:名录内地块应根据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咨询电话:0563-27172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