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提高政治站位,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审议优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重大法治事项,带头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带头为本系统领导干部上法治课。同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被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通过考评促进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污染防治攻坚。近年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继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危废、排污许可等领域专项执法,严格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压紧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大水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投入,实施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行动。完成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严格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严格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在线监控、日常执法、第三方核查、监督监测等方式,巡查和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提升执法能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近年来,一方面通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生态环境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在线学法考法等考培,不断充实更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队伍拉练、旁听庭审等方式锤炼执法技能,有效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综合素养。不断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建立健全全系统法律顾问聘用、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持续探索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提升机制,全面践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院的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一审:毛丽;二审:刘婷婷;终审:章传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