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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日产7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1 11:2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日产7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10月1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日产7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市新杭镇

建设单位: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捷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将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500t/d(φ4.0×60m回转窑)水泥熟料生产线和广德独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φ4.0×60m回转窑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拆除,在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迁建一条7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脱硝系统、脱硫系统、13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同时建设年产3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配套建设相应原料储存及均化、熟料生产、余热发电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本项目废水种类主要为原水处理废水、余热发电系统过滤器排污水、辅助生产用水过滤系统排污水、循环水池旁滤系统定排水、余热发电系统排污水、车辆清洗废水、湿法脱硫废水、辅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

其中原水处理废水、余热发电系统过滤器排污水、辅助生产用水过滤系统排污水、循环水池旁滤系统定排水排入泥水收集池,经含泥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处理后输送至循环水池回用,含泥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处理后产生的少量泥沙输送至混合材联合储库作为原料用于熟料生产。

余热发电系统排污水经余热发电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处理后,浓水用于石灰石预均化堆场、辅料及原煤预均化堆场、联合储库喷雾降尘,净水输送至厂区循环水池回用。

辅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处理后,送至循环水池回用。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设施配套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定期清理沉淀产生的少量泥沙,输送至混合材联合储库作为原料用于熟料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窑头、窑尾及其他各物料粉磨、储存、输送转运等工段处均设有收尘效率高、技术可靠的袋式收尘器,窑头、窑尾和煤磨等各排尘点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执行《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件1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10mg/m³)。

本项目脱硝工艺采用分解炉分级燃烧+SNCR+SCR脱硝联合技术,窑尾NOx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件1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50mg/m³)。本项目脱硫工艺采用窑灰-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经脱硫系统处理后,窑尾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件1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35mg/Nm³)。

本项目脱硝装置采用智能控制系统,该系统结合窑系统喂料量、烧成温度等参数,通过模糊控制、预测控制等先进控制方式,对氨水用量进行自动调节,提高氨水雾化效果、稳定雾化压力、选择合适的脱硝反应温度以及延长脱硝反应时间,从而提高氨水反应效率和降低氨水用量,稳定NOx排放值。氨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576-2020)中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拟采用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生产工艺,不添加矿化剂,氟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576-2020)中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及消声等降噪措施,通过车间外绿化降低对外环境影响。

       固废: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新建一间一般固废仓库,同时新建一间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有关部门意见:广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文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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