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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 助力公平竞争市场建设

作者: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17:02 信息来源: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今年以来,宣州区公管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主体行为,用制度约束交易,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强化招标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招标文件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内部监督机制。督促招标人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

强化评标专家管理。督促评标专家应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主动回避有利害关系的投标人。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透露评标过程中的相关情况、自觉遵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积极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省市、跨行业互联共享。

强化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加强对在本地区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竞赛,推动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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