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4〕1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建管〔2024〕1号)要求,在2024年二季度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环保型柔版水印瓦楞包装制品项目扩建项目1#厂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职,现将相关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存在问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日志记录不规范,存在他人代写问题。
二、处理意见:
1.对上述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予延期复核,要求申请重新考核。
2.对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建议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予以更换。
3.将环保型柔版水印瓦楞包装制品项目扩建项目1#厂房作为重点监管项目。
希望各在建房屋施工工程引以为戒,加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检查,督促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记录《安全日志》。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