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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三个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

作者: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9-13 16:3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生态环境执法行为事关生态环境执法效果,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不断完善环境执法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新时代执法队伍新形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向前推进。根据《安徽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护航高质量发展。

强化审查监督体系建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内设执法监督科,在立案阶段即开始对全市执法案件进行业务把关,各县市区分局内设预审人员,在事先告知前把关,全系统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均需报送市局法规科审核并提交市局集体审议。出台《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市本级及7个县市区分局各配备法律顾问1名,明确引进专业力量对全系统所有执法案件进行覆盖性审查。

强化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查、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积极参加宣城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我局行政处罚类2022第6号案卷和行政许可类广环审(2022)9号案卷获评宣城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优秀案卷。组织开展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共2轮,共对91份行政处罚案卷、47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互评互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率100%。近两年以来,累计对各执法机构提交的共82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培训,并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上学法考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邀请部、省专家现场授课,同时开展执法队伍拉练、执法技能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综合素养。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治能力建设类培训共10期、全系统法治专题座谈交流会4期,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能力建设培训共8期,着力提升全系统内部预审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一审:毛丽;二审:刘婷婷;终审:章传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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