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三位一体”推动法治督察工作提质增效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10:00

近年来,宣州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坚持法治督察、区委巡察、执法监督“三位一体”,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统筹谋划,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法治建设“立柱架梁”工作,制定出台《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等文件,为法治督察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同时,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抓手,纳入党委政府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明确年度工作指标,细化督察任务清单,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

系统推进,实施联动督察。积极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纳入区委巡察内容,与巡察工作相衔接。建立“巡察+法治”工作模式,实现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全覆盖,全面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在区委巡察中丰富法治建设内容,重点检查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一并巡察、一并反馈、一并整改。

督促整改,确保监督实效。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和“三项制度”等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执法案卷评查、重点事项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等,制发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追踪问效,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形成法治建设闭环责任体系,推动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