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宣城市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专业发展评价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共3人,资格初审合格者即入围专业发展评价人员,初审结果已反馈至报考人员。
二、专业发展评价标准
专业发展评价主要考核入围人员的工作表现、教育教学实绩和教研科研成绩,评价内容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工作表现
1.思想政治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品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因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其教育、人社部门的综合表彰。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荣誉证书或表彰结果文件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实绩
1.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定的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比赛、汇演汇展等活动中获得奖项。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含辅导教师姓名)复印件。
2.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能力比赛、优质课或精品课比赛、信息化教学比赛、专业技能竞赛、班主任业务能力(基本功)比赛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承担省级以上示范校、示范专业或示范实训基地或大赛赛点项目建设;或承担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坊、教师创新团队、产学研项目、教学资源建设等并通过市级以上验收。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项目立项、验收文件及成果材料。
4.积极开展“三教”改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1+X”证书试点等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经验推广文件及成果材料。
5.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取得突出成绩,所辅导的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6.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署名前2)、外观设计专业授权(署名前2)。
提供材料:经验印的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三)教研科研成绩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3篇。
提供材料:刊物原件和第三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合著(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提供材料:专著原件。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4.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经省级教育或行业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或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1部。
提供材料:教材原件及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规划、审定文件复印件。
5.承担行业、企业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或承担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获得较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通过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自主研发(改进)教仪、实训设备、实训工艺,经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鉴定并推广使用。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成果鉴定书、推广使用文件及成果材料复印件。
6.主持完成市级或作为主要研究者(课题组排名前5位,含负责人)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须经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部门认定,且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成果。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课题申请书、立项文件、研究报告、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及本人成果材料等。
7.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提供材料:经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获奖证书或者文件。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专业发展评价材料,于2024年9月17日前报送至宣城市教体局二楼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专业发展评价材料须按评价内容分类整理,按条件列出材料清单。所有符合评价标准的材料均需提供,未达到的条款可不提供。
3.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密切关注宣城市教体局官网,后期面试等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