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主体:
近期,部分经营者在自建网站、平台网店页面的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中不规范使用中国地图,存在“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未标注审图号,行政区划标记或注记错误”等问题,造成法律风险。为引导广大经营者在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中合法、规范使用中国地图,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商业广告策划、设计、制作、经营、代理、发布过程中,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依法合规使用地图。
经营者在商业营销宣传中要使用合法且有明确来源的地图。由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承办的网站“标准地图服务系统”(网址:http://bzdt.ch.mnr.gov.cn)提供了经过审核、具有审图号的标准地图,可供广告宣传展示背景图使用和下载,但是仍需要标明审图号。如对地图内容编辑(包括放大、缩小和裁切)改动的,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地图的使用涉及国家领土完整和国家尊严,经营者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迅速开展本企业涉及“中国地图”宣传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合规使用地图,防止违法违规情形发生。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