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成立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1:09

为进一步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6月24日下午,泾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公证处举行“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签约揭牌仪式,在全市率先启动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

泾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振,宣城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王兰,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昊出席揭牌仪式;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庭工作人员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共同参加。

签约仪式前,与会人员就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的必要性及如何具体开展“公证+执行”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深入商讨。双方表示,借助本次“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成立契机,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引入公证制度,有利于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执行工作有机衔接,促进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预防和多元化解涉执纠纷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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