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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纳入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市级评价的53家企业进行了评价,初评结果:环保诚信企业3家、环保良好企业33家,环保警示企业17家、环保不良企业0家,现将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企业、公众、环保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7月6日
联系电话:0563-2717311
联系邮箱:29925916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