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宏宇铝业有限公司5万吨绿色环保铝合金型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6月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5万吨绿色环保铝合金型材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片区
建设单位:安徽宏宇铝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片区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此次技改主要内容为:建设5条阳极氧化生产线对现有5000吨挤压铝型材(素材)进行阳极氧化处理,新增1条模具制造线,同时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更换、升级改造以及对厂区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保持原5万吨铝型材产能规模不变。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含镍废水、含氟废水须经预处理后和其他表面处理废水、废气塔处理装置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等收集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宁国经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建成运行后各类废气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模具氮化工序排放氨气,设置尾气燃烧装置,处理效率为98%,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粉末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半)密闭+旋风+滤筒回收”工艺收集未附着粉末,逸散的粉末通过“(半)密闭+负压+布袋除尘”工艺进行处理。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密闭+带式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效率为99%。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阳极氧化(电泳)工序排放的酸雾和碱雾采用碱喷淋塔和酸喷淋塔吸收中和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外排;电泳固化、喷粉固化、木纹转印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设计、优选设备,加强对各类装置设备的维护,提高车间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处理效果,减少各类废气的产生及无组织废气排放。
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并按《报告表》要求对不同设备采取有针对性的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按照固废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分类收集、贮存,分质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