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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生态环境分局扎实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11 10:49 信息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一是做好统筹调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告知各相关单位2023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的等级、方法、时间安排等。

二是加强过程帮扶。2023年参评企业共11家,我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讲解环境信用评价的目的意义、评价方法、评价材料上报注意事项等,明确了时间节点,并对逾期未参评造成后果进行警示提醒,要求各企业按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流程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并针对首次参加省级或市级的参评单位开展现场指导。截止目前,11家企业已完成环境信用评价填报,同时我局已完成县级初审工作。

三是重视结果运用。企业环境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局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后续针对环保优秀、良好企业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它补助资金、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和环保评先创优时,予以积极支持。通过环境信用评价,不断深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众综合判断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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