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市秉承“对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就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和最好的服务”理念,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行政处罚法》及《生态环境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违法企业,切实维护了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2023年截至目前,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4件,罚款金额1247.5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拘留案件9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
根据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环境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覆盖面,提升公众环保法治意识,我市在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中整理了三类:涉水、涉气、畜禽养殖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将分批予以公布,以案释法,以“典”促“面”,给我市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也保证广大市民群众充分参与监督,共同守护宣城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施行,并组织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学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处罚制度,进一步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审:王静文 二审:吴晓东 三审: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