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和措施。
2.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常规管理,协助做好基础教育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3.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4.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6.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
科室负责人:方超,电话:0563—3033017。
办公地址:市教体局一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