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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积极主动赴湖州市对接跨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09 09:5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生态补偿,是一种让生态环境保护者或受害者得到补偿的制度设计,以“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为原则。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做好我市跨(省)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交流,商议两地跨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事宜。双方围绕推进安吉县与广德市跨界河流(石峻河)出境断面水质制定考核标准,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上游广德提交水质“答卷”,下游安吉“阅卷”评分,共同推进上下游两省跨省界水体综合整治等开展了深入的沟通交流,为两市下一步达成跨(省)界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协议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将促进两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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