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完成2021年度宣城市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我市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作用,助力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为打赢我市碧水攻坚战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宣城市积极争取到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30万元,用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预算带动地方及其他资金6672.8万元。目前,项目正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中。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