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安徽省地表水断面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结果的通报》(皖环发〔2021〕18号)显示,2020年我市10个省级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100万元,污染赔付资金900万元,净获得省级生态补偿金1200万元。
近年来,我市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大力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将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建立生态补偿政策长效机制,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补偿均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环境效益改善明显。2020年,我市纳入生态补偿的10个省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实现全达标,其中有3个断面水质均值优于省定目标一个类别,且南漪湖断面水质较2019年有明显改善。二是经济效益显著。2020年,我市净获得省级生态补偿金1200万元,排名全省第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按月测算、年终结算各断面污染赔付或生态补偿金,并第一时间通报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用经济杠杆撬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