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长 :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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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
2.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空间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承担落实国家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国家目录内开发区有关工作。
4.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5.拟订并组织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规划。
6.协调生态环境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