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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环保局2018年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8 15:08 信息来源:宣城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8.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3.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8.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宣城市环保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环保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级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包括: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及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宣城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总量办、环境信息中心、环境宣教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辐射站等9个直属事业单位,共有公务员编制15个,公务员14名,事业编制92个,事业人员87名,离退休人员8名。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

行政单位

2

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宣城市环境监察支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宣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市环保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以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依规精细化管理为方向,以夯实环保基层基础为支撑,以强化环境保护合力为保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提升,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 持续实施“蓝天行动”。
  2. 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3. 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治理。
  4. 深入开展燃煤污染治理。
  5.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6. 持续开展城市扬尘、烟尘污染防治。
  7. 不断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8. 严格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秸秆禁烧工作纪律和严格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强化 “蓝天卫士”系统网巡值守,派驻督查巡查组,切实将秸秆禁烧工作压力传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9. 开展空气异味治理专项行动。
  10.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未按期进行空气异味整治的企业和经营业户,依法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对拒不整治或整治无望的,依法进行取缔。
  11. 强化噪声环境管理。

  (二)深入实施“水十条”,着力开展清水行动

  12.加强工业源水环境管理。13.完善生活源污染防治设施。14.推进农业源污染防治工作。15.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18年度73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协调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16.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17.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18.扎实推进“河长制”。

  (三)全面实施“土十条”,扎实推进净土行动

  19.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继续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1.切实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22.深入推进“散乱污”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23.不断提升环保法治工作水平。24.修订《宣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暂行办法》、《宣城市市区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25.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公安、检察、环保三方定期会商制度,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26.加强应急管理工作。27.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28.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29.认真做好核与辐射环境监管。30.加强信访案件整治力度。31.强化环保资金项目管理。

  (四)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加快生态宣城建设

  32.牵头做好安徽(宣城)绿色发展创新实验区相关工作。33.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34.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35.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36.加强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五)优化经济发展,推动绿色转型

  37.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38.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39.完成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推动跟踪评价成果落实。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40.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41.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42.试点开展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环保管家”服务。43.强化对第三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44.试行打造机动车尾气检测智能监管新模式。

  (六)持续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环境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45.落实环境保护垂直管理改革。46.持续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47.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48.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新技术、新手段辅助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事件、生态破坏行为开展“点穴式”动态监测,预先发现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苗头,有效实施聚焦式监察、高频次监察和预警式监察。49.完善“一企一档”软件系统, 动态更新全市工业企业“户情表”。50.创新环境执法模式。51.建成“宣城环境”APP。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监管履职水平

  52.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53.全力推进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54.不断完善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

  (八)筑牢思想防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55.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第一责任、最强主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对党忠诚老实。56.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57.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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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宣城市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727.77万元,收入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宣城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72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7.77万元,占100%。比2017年增加637.02万元,增长58%,增长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以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排污许可、企业验收、秸秆禁烧等环保专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727.77万元,比2017年增加637.02万元,增长58%,增长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以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排污许可、企业验收、秸秆禁烧等环保专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41.77万元,占66.0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86万元,占33.91%,主要用于改善环境质量,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排污许可、企业验收等。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宣城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727.7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27.77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1724.96万元,占9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城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1727.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637.02万元,增长58%,增长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以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排污许可、企业验收、秸秆禁烧等环保专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1724.96万元,占99.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81万元,比2017年财政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68%,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一人。

2、“节能环保支出”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724.9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35.88万,增长58%。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在职养老保险缴纳以及秸秆禁烧支出、生态市创建支出、环境影响评价,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专项支出的增加。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1727.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9.56万元,主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服务支出14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资本性支出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8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采购资金安排93.16万元,比上年减少25.92万元,主要是由于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金额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类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4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置经费。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宣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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