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钱** | 浏览量 | 38913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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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排污许可证 | ||||||
信件内容 | 咨询: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 | ||||||
来信时间 | 2024-12-02 14:57 |
回复时间 | 2024-12-02 1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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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12-02 16:05:0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12-03 15: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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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回复内容如下: 申请时限: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
申请对象: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申请方式: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申请。
申请材料: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排污单位承诺函;
自行监测方案;
补充说明材料:
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排污权指标的证明材料、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还应在首次申领或重新申领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联系科室: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