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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104-0004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征求《宣城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5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104-0004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征求《宣城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5
关于征求《宣城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05 10:2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市大气办根据《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宣城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4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姚笛        联系电话:3019936

   邮   箱:xchbjwfb@163.com


   附   件:宣城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



                 

                                                                                                                                                                                           2021年4月2日

宣城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责任单位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1

工作目标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省考核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

市大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快低碳能源发展,协同开展减污降碳

2

认真谋划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

进一步完善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并发布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确定全市碳达峰年限和重点任务,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提前实现达峰。建立宣城市林业碳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2019、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进一步摸清全市碳排放现状。加强应对与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做深做实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配合省里开展2060年碳中和愿景研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积极探索创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完成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启动第一个履约周期。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报告、核查及监督执法。推动林业碳汇核算和交易试点,积极增加森林碳汇能力。推动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选取工业园区探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

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4

持续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控制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2021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万千瓦以上。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5

9月底前,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打击销售、使用散煤等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6

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积极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有效降低煤电装机比重,提高区域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替代散煤,2021年继续实施“增气减煤”,天然气供气规模达**万立方米。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得新建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7

继续推动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清洁燃料替代。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8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9

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高于全省平均。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产业布局升级,源头推进绿色发展

10

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

对标节能减排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焦化等新、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不再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石化、煤化工等项目。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创建一批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我市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纺织印染 、酿造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严防死灰复燃。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1

加快区域产业调整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或关闭退出,继续推动实施水泥、钢铁、玻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全面落实“1515”三道防线和“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项举措,推进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园区。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2

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鼓励电力行业实施超净排放改造,其他行业参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指南B级以上绩效开展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安徽省郎溪鸿泰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落实将出台的安徽省玻璃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建材类企业提标改造;已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铸造、砖瓦、胶合板等行业企业,开展整合升级改造示范;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3

开展锅炉炉窑深度治理

进一步摸排清理现有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确保区域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加快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低效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积极推进陶瓷、玻璃、铸造等行业清洁燃料替代工程;清理整治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锅炉,取缔不达标燃料类煤气发生炉。4月底前,摸排全市生物质锅炉并建立台账,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特排标准)的生物质锅炉。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4

实施工业集聚区绿色化改造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和企业集群推行制定绿色节能低碳环保问题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各地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清洁煤制气中心,省级以上园区不再建设企业自用供热设施,其他园区如有供热需求应制定集中供热改造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引入第三方高水平、专业化“环保管家”。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5

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

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涉VOCs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9月底前,各地集中开展一次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省级化工园区,至少完成一轮走航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智能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6

持续推进汽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提升VOCs管控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7

加密对加油站、储油库检查频次,使用便携高效、确保油气回收装置稳定、高校运行;夏季(6-9月)督促加油站、储油库实施错峰装卸油,鼓励夜间加油。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四、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升级车油路船

18

大力推进“公转水”“公转铁”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高铁水货运输量和运输比例。推进既有铁路扩能改造,加快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进程。依托长江干流整治与港口资源整合,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全市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持续递增。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机场)监管中心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9

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

推进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常态化组织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在物流园、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区,加密入户监督抽测频次。各地可根据重污染天气管控需要,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建设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和排放监测。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处罚。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推动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依法加大机动车遥感监测超标处罚力度。依法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区,限制高排放车辆和机械使用,杜绝排放控制区“冒黑烟”现象。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0

加快老旧车船淘汰治理

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的淘汰更新,6月底前制定淘汰计划。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政府

21

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国五重型柴油货车OBD安装联网。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2

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政府

23

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加大油品和尿素监督抽测,联合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监督抽测。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4

年底前,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五、持续强化面源管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

25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新增建筑用砂石主要依靠已设采矿权整合、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废弃石料资源再利用、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资源整合、煤矸石加工、建筑垃圾利用、区域外运、非露天开采等方式满足。依法严格审批非煤矿山新建项目。严格管控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矿山项目,加强资源利用效率,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对现存各类露天矿山加强执法检查,实施分类处置,杜绝发生乱采滥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6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全部施工工地和建成区道路施工工地务必做到“六个百分百”,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评价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切实降低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开展各类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结合扬尘问题处罚情况,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招投标和降级资质等措施,强化扬尘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施工、拆迁工地的巡查、检查,月检查率要达到100%。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征管办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7

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切实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28

严控降尘量,各地降尘控制在5吨/月·平方公里以内。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9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

加快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强化化肥施用和畜禽养殖氨排放控制,逐步提高化肥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2021年底前,全市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30

强化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

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力度,常态化实施“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全年全时段火点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31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省出台的餐饮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督促定期清理、达标排放。

市城管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应急联动管控,提升预报预警能力

32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进一步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作用。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环境涉气标准一体化建设。配合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33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

推进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建。探索将夏季臭氧污染纳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综合考虑臭氧污染程度,制定应急管控措施。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实施应急联动,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

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34

加大应急管控力度

结合“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应急减排和差异化管控。以12月-次年2月为重点时段,加大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及时评估企业应急减排绩效,对未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七、完善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保障措施落实

35

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责任清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优化“网格长”制度,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精细化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36

加强资金管理

完善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提高涉气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综合治理、专项提标改造和能力建设等项目高质量开展。提升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目标考核,加大项目调度,保证工业项目资金绩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37

强化技术支撑

谋划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科研项目并争取立项。利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VOCs、氮氧化物(NOx)等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路径。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统筹推进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建设。充分利用走航监测、铁塔高空探头、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监控预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

 

38

统筹调度推进

定期调度、通报各地2021年度整治项目任务计划和项目工作进展和空气质量状况,并对部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