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N”类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第五批)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11日以《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第五批)的通知>的通知》将来文转至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就问题整改和市级验收相关工作提出意见。截至6月底,2020年省“三大一强”交办第五批整治清单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正在开展初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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